失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失业人员在中断生活来源时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促进再就业。
领取条件
-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被迫失业,非主动辞职)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可以领多久?
-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领取12个月
-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最长领取18个月
- 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长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可与前次未领取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如何领取?
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