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上一年度投保了其他公司同类产品,是否能重新投保本产品?
A: 若被保险人符合如下情况,在本保险生效90天内申请疾病医疗的理赔,需提供上一年的保单和上年无申请理赔的声明,经众安保险审核符合转保条件的用户,理赔时不受本产品等待期限制,但仅承担在本产品保单有效期内的保险事故,在本保单生效前已出现的症状、疾病或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被保险人上年度持有同类医疗保单(指保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责任),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众安保单的终止日期与本产品保单的生效日期间隔不超过7天(包含7天);
2)重新投保时,需完全符合保险公司健康告知要求。
Q: 如何进行退保或保全?
A: 您可通过众安保险APP或众安保险小程序(路径:我的-我的保单-保单服务)发起退保或保全服务申请,或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或10109955发起退保或保全申请。
Q: 本产品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具体有哪些?
A: 本产品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Q: 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获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A: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责任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Q: 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获得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责任的理赔?
A: 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金责任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以下地区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在以下医院就诊,保险人不承担该保险责任: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的所有医院、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医院、四川省雅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天津滨海、静海地区医院、河南省新乡市中医院、吉林省四平市所有医院、山东省莱州市人民医院、莱州市中医院、莱州市郭家店中心卫生院、山东滨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省焦作市所有医院、河南省郏县所有医院、南平市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南平人民医院、南平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黑河市所有医院、河南省柘城县所有医院、河南省太康县所有医院、长春圣心积善医院有限公司、长春盈康医院有限公司、喀喇沁旗医院、 喀喇沁旗中医蒙医医院、宁城县蒙医中医医院、开封市人民医院、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赤峰市宁城县中心医院、开封市中医院、赤峰市中医蒙医医院、西峡县中医院、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栖霞市人民医院、桓台县中医院、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柘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太康县中医院、荣成市中医院、新安县人民医院、烟台市牟平区中医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开封市第二中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通许第一医院、吉林桦甸市人民医院、福建宁德市闽东医院、福建南平市政和县医院、河南淇县人民医院、河南淇县中医院、河南登封市中医院、河南登封市人民医院、安徽濉溪县中医医院、安徽濉溪县医院、安徽淮北市中医医院、辽宁省葫芦岛第六人民医院、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矿区总医院、河南漯河市临颍县中医院、重庆永川惠民中医医院、重庆永川大康中医医院、郑州牟州医院。
Q: 投保前已经生的病可以赔付么?
A: 不可以。为了使大家可以用优惠的保费获得充足的保障,在发生疾病时真正获得高额医疗费用赔付,本险种不接受带病投保的行为。首次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以及症状,均不属于保障范围。
Q: 本产品的等待期有多久?
A: 本产品等待期为90天,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无等待期,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Q: 本产品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如何赔付?
A: 若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按照90%的赔付比例给付本项保险金,若未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赔付比例调整为60%,年累计给付以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疾病含以下所列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为20%,特定疾病为:痔疮,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即女性子宫、输卵管、卵巢、阴道、外阴器官疾病)、结节(包括炎症性、增生性、肿瘤)、息肉(包括炎症性、增生性、肿瘤)、囊肿、增生; 本责任不承担疾病或意外所致的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
Q: 期满了应该如何重新投保?
A: 本产品会根据赔付情况、医疗费用水平、被保险人身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后决定该产品重新投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