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这款产品可以为谁投保?
A: 本产品支持为20周岁(含)至45周岁(含)且已自然受孕的女性投保,可以给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投保。
Q: 投保这款产品是否对孕周有要求?
A: 本产品投保无孕周要求。
Q: 理赔对医院有要求吗?
A: 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及保险公司扩展承保的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观察室、特需医疗、国际医疗、联合病房、康复病房和干部病房以及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或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医院。
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注:保险公司扩展承保的医院名单和保险公司不予承保的医院名单将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公司保留新增扩展承保医院的权利。对于新增后的扩展承保医院名单,保险公司将会在泰康在线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官微)公示。
Q: 主被保险人妊娠特定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主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的赔付比例如何?
A: 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100%;未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50%。
Q: 附加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的赔付比例如何?
A: 1)若为单胎新生儿: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80%;未经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或公费医疗结算的,赔偿比例为40%;
2)若为多胎新生儿(附加被保险人人数超过1名):按照单胎新生儿的赔偿比例乘以多胎系数(多胎为2胎时,多胎系数为0.5;多胎为3胎时,多胎系数为0.3;多胎为4胎及以上时,多胎系数为0.2)确定。
Q: 保单如何验证?
A: 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在投保成功后通过访问泰康在线网站或拨打泰康在线客服热线95522-3,对您所投保保单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Q: 本产品如何进行增值服务的申请?
A: 若您成功投保本产品,在保单等待期15天后,您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增值服务:
关注“一要健康”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保险服务,选择“其他”,点击服务预约链接,使用投保人手机号登录后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