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如果达到养老保险金的领取年龄,没有领取怎么办?
A: 您好,本产品养老保险金部分默认累积生息,累积生息率以保司测通知为准。如您想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请至保险公司官微处理或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进行了解。
Q: 养老保险金的部分怎么领取?
A: 您好,养老保险金支持年领和月领,自首个养老保险金领取起始日(含)后不得变更领取频率。若您需要申请生存金领取,请您关注“海保人寿”微信公众号登陆注册进行实名认证成功后--点击“个人中心”一-“保单服务”--“更多服务”--资金理财类选择“生存金领取”,按页面提示操作后提交申请即可。如有凝问,请致电海保人寿客服电话:400-898-0899进行咨询,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9-18点,节假日9-12,14-18~谢谢。
Q: 减保有什么限制吗?
A: 您好,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含)起,您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减少基本保险金额,每个保单年度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已交保险费的20%。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需符合最低的基本保险金额要求,否则保险公司不再接受减保申请。
Q: 我选择了年交,中间断交了,保单会失效吗?
A: 您好,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次日零时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