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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安3号合家版(免健告)百万医疗险(互联网)

中华联合 | 医疗险
投保年龄: 30天至80周岁 参考保费: 1255.00元起
加人不加价超实惠免健告保一家三代一般既往症可保可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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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述

长相安3号合家版(免健告)百万医疗险(互联网) 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推出的一款家庭共享型百万医疗险,最大特色在于免健康告知、家庭共享免赔额、加人不加价。该产品专为有家庭投保需求(尤其是需要为父母投保)的人群设计,一张保单最多覆盖6位家庭成员,投保门槛极低,适合健康状况不够理想、难以通过传统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的家庭。

核心优势

  • 免健康告知,投保门槛极低:无需健康告知即可投保,即便已患有某些疾病也不会被拒保,大幅降低了中老年人和亚健康人群的投保难度。
  • 加人不加价,家庭投保超实惠:保费仅根据主被保人和父母最高年龄计算,其余家庭成员(年龄不超过父母最高年龄者)免费添加,一单最多6人,性价比突出。
  • 家庭共享免赔额:保单内所有被保人共享免赔额,只要一位成员的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其他成员后续理赔无需再扣免赔额,家庭整体获赔概率更高。
  • 一般既往症可保可赔:不同于多数百万医疗险对既往症一概免责,本产品对非"严重既往症"范围内的一般既往症仍可承担赔付责任,保障范围更宽。
  • 投保年龄宽泛:支持30天至80周岁人群投保,覆盖三代人,特别适合为高龄父母购买保障。

需要注意的地方

  • 严重既往症除外责任明确:虽然免健告,但投保前已患有恶性肿瘤、冠心病、肝硬化、慢性肾病4期以上等严重既往症,相关疾病及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保障存在实质性缺口。
  • 不保证续保:该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保险期间届满需重新申请投保并经保险公司同意,存在后续无法续保的风险。
  • 无社保赔付比例降低:无社保人员或有社保但未以社保身份结算的,赔付比例仅为60%,实际获赔金额会大幅缩水。
  • 退保损失较高:退保时扣除30%费用后按已生效天数折算退还,中途退保经济损失不小。

适合人群

  • 想为高龄父母(尤其60-80岁)购买百万医疗险,但父母因健康问题无法通过常规产品核保的人群
  • 全家一起投保、追求性价比的三代同堂家庭
  • 身体有一般既往症(如高血压、糖尿病无并发症等),被其他产品拒保或除外的人群
  • 希望降低家庭整体免赔额门槛、提高获赔概率的家庭

投保建议

  1. 优先确认严重既往症清单:投保前务必对照产品列明的严重既往症范围,评估家庭成员是否存在相关疾病。若核心保障需求恰好落在除外范围内,该产品的实际保障价值将大打折扣。
  2. 合理搭配主被保人:保费与主被保人年龄和父母最高年龄挂钩,建议选择年龄较低的一方作为主被保人以优化保费。
  3. 有社保务必先用社保结算:就医时务必以社保身份结算,否则赔付比例降至60%,损失显著。
  4. 作为补充而非唯一保障:对于健康状况良好的年轻家庭成员,建议优先考虑保证续保的长期百万医疗险作为主力保障,将本产品定位为为高龄或健康异常家庭成员补充保障的解决方案。

* 以上分析由AI顾问生成,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常见问题(FAQ)

Q: 严重既往症是什么意思?
A: 是指,本保险产品可以承担一般既往症的赔付,但不承担严重既往症的赔付。 具体为:不承担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的以下5 类疾病(A、B、C、D、E类),及因该疾病或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承担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意外事故(F类)导致的相关医疗费用: A. 肿瘤/肿物类:恶性肿瘤*、交界性肿瘤、颅内肿瘤或占位、高危结节*; B. 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CKD4期及以上)、肝硬化、肝衰竭; C.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心肌病、房颤/房扑、脑梗死、脑出血、心瓣膜病、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 D.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E. 其他:帕金森病,阿尔兹海默症,动脉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骨坏死,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自身免疫性疾病*,罕见病*; F.意外: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的意外事故。 释义: (1)恶性肿瘤:包括癌(不含原位癌)、肉瘤、白血病、淋巴瘤。指首次投保前已罹患恶性肿瘤的持续、复发、转移。明确为投保后新发的恶性肿瘤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 (2)高危结节:首次投保前已明确存在,且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后1年内被诊断为恶性肿瘤的结节。但已完成切除手术后病理检查结果为良性的结节不在此范围内,后续确诊的恶性肿瘤可正常赔付; (3)高血压伴并发症:心肌梗死、高血压性心脏病、主动脉夹层、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高血压性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 (4)糖尿病伴并发症:心肌梗死、糖尿病性心脏病、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糖尿病足、糖尿病外周神经病变; (5)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包括脊髓肿瘤或占位、脱髓鞘病变、强直性脊柱炎、脊柱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 (6)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眼病; (7)罕见病: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86个罕见病病种诊疗指南(2025年版)》和《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年版)》中列明的罕见病病种。
Q: 已经患有严重既往症中的一种或多种,还可以投保吗?
A: 本产品无健康告知,若您已经患有严重既往症的一种或多种,仍可以投保,但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该疾病及其并发症相关的医疗费用。 举例:华先生在去年被诊断为“乳头状甲状腺癌”,在11月1日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本产品,于12月10日因“乳头状甲状腺癌”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发现,华先生在投保前已被诊断为“乳头状甲状腺癌”,该疾病属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严重既往症中的“恶性肿瘤”定义,故此次不能获得赔付。 次年3月,华先生身体不适再次入院治疗,经病理检查确诊为“非小细胞肺癌”,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发现,虽然华先生在投保前已被诊断有“乳头状甲状腺癌”,但是本次确诊的“非小细胞肺癌”经医院专科医生诊断明确为新发的恶性肿瘤,故此次可以获得赔付。
Q: 家庭共享免赔额是什么意思?
A: 免赔额指的是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部分。 本产品提供家庭共享免赔额的保障,保单内所有被保人可共同计算免赔额。 举例:同1个保单年度内,只要家庭成员中1个被保人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的医疗花费,超过本产品的免赔额后,其他家庭成员无需再有免赔额的要求。
Q: 本产品适合什么人群购买?对投被保人有何要求?
A: 本产品非常推荐想给父母投保的人群购买。 本产品为家庭专属医疗险,被保人分为主被保人和连带被保人。 其中,主被保人须为投保人本人或配偶,连带被保人可为投保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经配偶父母同意)。每单可支持投保2位父母,默认至少需带1位父母。 保费根据主被保人年龄和父母最高年龄计算,之后再“免费”增加的其他被保人(假设其他被保人的年龄不超过父母中的最高年龄者),加人不加价,一单中最多可支持加满6人。
Q: 家庭单如何理解?
A: 本产品仅支持家庭单投保,被保人人数大于1人即可成立家庭单。每单可支持投保2位父母,默认至少需带1位父母。确定主被保人和父母人数后,其他成员可加人不加价。
Q: 无社保人员是否可以参保?
A: 本产品不限社保身份,均可以投保。 但是,若被保人为无社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外住院医疗费用责任的赔付比例将调整为60%;若被保人投保时为有社保身份,但未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身份就诊并先结算的,本次就医的赔付比例也会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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