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重大既往症包括哪些情形,一般既往症包括哪些?
A: 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1)不承担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相关医疗费用。
2)不承担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的以下5类疾病,及因该疾病或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
A. 肿瘤类:恶性肿瘤*、颅内肿瘤或占位、高危结节*;
B. 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CKD4期及以上)、肝硬化、肝衰竭;
C.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心肌病、房颤/房扑、脑梗死、脑出血、心瓣膜病、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
D.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E. 其他:帕金森病,阿尔兹海默症,动脉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骨坏死,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自身免疫性疾病*、罕见病*;
释义:
a)恶性肿瘤:包括癌(含原位癌)、肉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首次投保前已罹患恶性肿瘤的持续、复发、转移。明确为投保后新发的恶性肿瘤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
b)高危结节:包含4级及以上结节;大于8mm的肺结节;以及检查报告或临床诊断时存在高危、疑似恶性或建议穿刺活检表述类型的结节/肿物/肿块/占位。首次投保前,手术切除且经组织病理学检查已确诊为良性的(且不属于颅内、脊髓部位的),则不在此范围内;
c)高血压伴并发症:指高血压合并以下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心肌梗死、高血压性心脏病、主动脉夹层、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高血压性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高血压及全部并发症不在保障范围内;
d)糖尿病伴并发症:指糖尿病合并以下疾病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心肌梗死、糖尿病性心脏病、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糖尿病足、糖尿病外周神经病变;糖尿病及全部并发症不在保障范围内;
e)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包括脊髓肿瘤或占位、脱髓鞘病变、强直性脊柱炎、脊柱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
f)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眼病、重症肌无力;
g)罕见病:指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年版)》、《86个罕见病病种诊疗指南(2025年版)》中列明的罕见病病种。
除上述情形以及保险合同中明列的责任免除事项以外,为一般既往症。
Q: 一般既往症的药品费的使用范围是哪些?
A: 针对一般既往症的药品使用费用范围、适应症范围及用法用量限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且已在中国上市的药品及该药品说明书对应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在2026年1月1日(含)后新批准上市的药品不在保障范围内,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在2026年1月1日(含)后新批准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不在保障范围内
Q: 因严重既往症住院可以获得赔付吗?
A: 本产品不承担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本产品列明的五类疾病,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举例:小安在去年被诊断为“乳头状甲状腺癌”,在8月1日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本产品,于9月10日因“乳头状甲状腺癌”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发现,小安在投保前已被诊断为“乳头状甲状腺癌”,该疾病属于本合同列明的五类疾病中的“肿瘤类”,故此次不能获得赔付。10月10日,小安因高血压二级(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再次入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发现,虽然小安在投保前已被诊断为高血压二级,但是该疾病不属于除外的重大既往症,故此次可以获得赔付。
Q: 等待期有多久?
A: :1)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具体天数在合同上载明。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2)除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因一般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通过指定路径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外,本产品等待期为30天。因一般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的等待期为90天,在线问诊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责任、上一张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通过指定路径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
3)如承保保单为分期缴付保费,若下一年度保单生效时未缴清上一年度保单的保险费,则下一年度保单的等待期重新计算。
Q: 哪些指定疾病的给付比例有单独降低?
A: 本条仅适用于新保,不间断重新投保不受本条限制,并且仅适用于一般医疗及外购药械费用医疗责任、特需医疗保险责任(如购买):因良性肿瘤(含子宫肌瘤)、肺结核、息肉、增生、囊肿、结石、痔疮、肛瘘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按各责任约定的给付规则计算后再乘以50%后进行给付。
Q: 如何进行退保或保全?
A: 您可通过众安保险APP或众安保险小程序(路径:我的-我的保单-保单服务)发起退保或保全服务申请,或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或10109955发起退保或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