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这款产品就诊医院范围有限制吗?
A: 本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医疗就诊医院仅限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a.北京市的平谷区、密云区、怀柔区所有医院;b.江苏省的南通市所有医院;c.天津市的滨海、静海地区所有医院;d.辽宁省的铁岭市所有医院;e.吉林省的长春市、四平市所有医院;f.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鸡西市、黑河市所有医院;g.河南省的信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开封市所有医院;h.山东省的禹城市、栖霞市所有医院、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济宁市金乡县人民医院、鱼台县人民医院;i.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医院;j.四川省的宜宾市、内江市、雅安市所有医院。k.河北省保定市、三河市、青龙县、廊坊市、承德市所有医院。l.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所有医院。m.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就诊时请您前往符合前述条件的医院,在超出前述条件的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本合同保障范围,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Q: 产品提供的发票类型?
A: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默认发票抬头为投保人。
Q: 二级(含)以上的公立医院的特需部、国际部、VIP部是否包含?
A: 不包含。医疗保险责任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所以不包含特需部、国际部、VIP部。
Q: 如何理解“等待期豁免规则”?
A: 等待期豁免规则:被保险人若上一年度持有本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含疾病身故或重大疾病或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的学平险有效保单,且该保单失效日期与本合同生效日期相差不超过1天(不满1天按同一天算),则“与上一年度保单相同保障责任”覆盖条款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无等待期;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须提供上述上一年度保单,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的,不适用该等待期豁免规则。
举例:上一年度学平险(含疾病身故或重大疾病或疾病住院医疗责任的)保单保险止期(即保单失效日期)是2025年8月31日,今年投保本产品生效日是2025年9月1日的,则本产品保单与上一年度保单相同保障责任的疾病身故或重大疾病或疾病住院医疗在保险期间内无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