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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安保险全医保百万医疗险

众安 | 医疗险
投保年龄: 出生满30天(含)-65周岁(含) 保障期限: 1年 参考保费: 360元/年起(月缴30元)
小额住院0免赔,小病小伤也能赔符合条件带病可投,投保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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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概述

众安保险全医保百万医疗险是众安保险推出的一款综合性百万医疗险产品,最大特色在于将"小额住院医疗"与"百万医疗"整合为一体,既覆盖大病高额医疗支出,也兼顾日常小病住院费用。产品分为尊享版和经典版两个计划,适合希望用一张保单解决大病小病住院报销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带病体人群投保。

核心优势

  • 大小病兼顾,小额住院0免赔:产品包含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1万额度,0免赔),日常小病住院也能获得60%比例的报销,弥补了传统百万医疗险"1万免赔额以下无法理赔"的短板。
  • 保障额度充足,社保内外均覆盖:社保范围内外各300万保额,不限社保用药,有效应对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支出。
  • 带病可投,投保门槛相对宽松:产品对一般既往症可承保且承担赔付责任(重大既往症除外),为部分亚健康或有慢性病的人群提供了投保机会。
  • 增值服务丰富:涵盖住院垫付、重疾绿通、肿瘤特药直付、陪诊服务、护工服务等7项基础增值服务,尊享版还可额外选择体检、慢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
  • 质子重离子及特药保障全面:300万质子重离子保障0免赔,特定药品保险金覆盖院外靶向药等高价药品,抗癌保障较为完善。

需要注意的地方

  • 必须有社保才能投保:本产品仅限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人员,无社保人群无法投保。
  • 小额住院赔付比例有限: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仅按60%比例赔付(社保范围内),且等待期为90天(长于其他责任的30天),实际报销力度有限。
  • 非保证续保产品:保障期限为1年,未明确保证续保条款,存在后续停售或调整条件的风险。
  • 经典版免赔额较高:经典版百万医疗部分免赔额为2万元(尊享版为1万元),实际理赔门槛偏高,选择时需注意区分版本差异。

适合人群

  • 希望一张保单同时解决小病住院和大病医疗费用的投保人
  • 身体有轻微异常或一般既往症、在其他产品中难以通过健康告知的人群
  • 有社保保障、希望补充商业医疗险的18-65周岁成年人
  • 为家中老人(最高65岁首投,续保至80岁)和儿童(满30天起)配置医疗保障的家庭

投保建议

  1. 优先选择尊享版:尊享版免赔额更低(1万 vs 2万),且附带健康管理服务五选一,性价比更高。
  2. 搭配外购药品可选责任:建议附加外购药品及医疗器械费用保险金,应对住院期间需要院外购药的常见场景。
  3. 注意既往症分类:投保前务必对照重大既往症清单,确认自身疾病是否在除外范围内,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
  4. 年轻时尽早投保:30岁以下保费仅600元/年左右,随年龄增长保费上涨明显(65岁达3636元),越早投保越划算,也更容易满足连续投保条件。

* 以上分析由AI顾问生成,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常见问题(FAQ)

Q: 投保前曾罹患感冒、发烧、支原体肺炎的,是否属于既往症?
A: 投保前曾患感冒、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及大叶性肺炎且已治愈不属于既往症。
Q: 免赔额是什么意思?
A: 免赔额指的是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部分。
Q: 等待期有多久?
A: 1)等待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具体天数在合同上载明。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2)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等待期为90天,其他责任等待期30天,保单期满后指定期限内重新投保、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无等待期。 3)如承保保单为分期交付保费,若下一年度保单生效时未缴清上一年度保单的保险费,则下一年度保单的等待期重新计算。
Q: 无社保人员是否可以参保?
A: 无社保人员不能投保本产品。本产品限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人员投保,且首次投保年龄为出生满30天-65周岁,重新投保年龄最高至80周岁。
Q: 本产品是否承担既往症相关的医疗费用?
A: 关于本产品保险范围内的既往症、一般既往症、重大既往症的特别提示: (1)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不承担任何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 (2)外购药品及外购医疗器械费用医疗保险金(可选加油包):不承担任何既往症导致的保险事故; (3)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医疗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特定药品医疗保险金、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保险金、救护车费用保险金: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一般既往症*,但对于以下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 不承担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的以下(1)-(5)类疾病,及因该疾病或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承担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相关医疗费用: (1)肿瘤类:恶性肿瘤*、颅内肿瘤或占位、脊髓肿瘤或占位、肝占位*; (2)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CKD4期及以上)、肝硬化、肝衰竭; (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主动脉夹层、心肌病、房颤/房扑、肺动脉高压、脑梗死、脑出血、心瓣膜病、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  (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5)其他:帕金森病,动脉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骨坏死,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 (6)意外: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的意外事故。 释义: a.既往症:指在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 b.一般既往症:一般既往症指在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已知晓的有关疾病或症状,该疾病或症状不属于重大既往症; c.重大既往症: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的上述(1)-(5)类疾病; d.恶性肿瘤:包括癌、肉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首次投保前已罹患恶性肿瘤的持续、复发、转移。明确为投保后新发的恶性肿瘤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  e.肝占位:指肝脏恶性肿瘤、肝脏性质不明的占位性病变,不包含投保前已明确为肝囊肿、肝血管瘤、肝内胆管结石、肝内钙化灶的情况; f.脊椎/脊柱/胸廓疾病:包括脊柱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 本产品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金责任不承担任何脊椎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膨出/移位/滑脱)、肥胖症、职业病、女性生殖系统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
Q: 如何进行退保或保全?
A: 您可通过众安保险APP或众安保险小程序(路径:我的-我的保单-保单服务)发起退保或保全服务申请,或拨打众安保险客服电话952299或10109955发起退保或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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