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相安5号(免健告)中高端医疗险(转保版)产品分析
产品概述
长相安5号(免健告)中高端医疗险(转保版)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的一款免健康告知的中高端医疗险,主打转保场景下的续保衔接。产品投保年龄覆盖 0-105 周岁,几乎覆盖全年龄段人群,特别适合原有医疗险产品面临停售或续保困难,且身体状况不佳、难以通过健康告知的人群作为过渡或长期保障方案。
核心优势
- 免健康告知,投保门槛极低:无需回答健康问题,非标体人群(如有既往症、慢性病或曾理赔过的人)也能顺利投保,解决了普通百万医疗险健告严格的痛点。
- 投保年龄跨度极广:0-105 周岁均可投保,尤其对高龄老人友好,70 岁人群保费仍在 3000 元左右,市场稀缺性突出。
- 中高端医疗定位:相比普通百万医疗,保障范围和就医体验通常更优,适合追求更好医疗资源的用户。
- 由人保财险承保:大型央企背景,理赔服务网络完善,长期经营稳定性有保障。
- 青年段保费亲民:18-30 岁人群年保费仅 317-388 元,性价比较高。
需要注意的地方
- 低龄儿童保费偏高:0-5 岁男童保费高达 1022 元/年,明显高于青壮年阶段,家庭为多个孩子投保时成本压力较大。
- 中老年保费上涨明显:50 岁后保费快速攀升,60 岁 1980 元、70 岁 2998 元,需要评估长期缴费能力。
- 免健告产品通常有既往症限制:虽然投保宽松,但对既往症和特定疾病的责任范围可能有除外或限额,需仔细阅读条款。
- "转保版"的适用场景:该产品定位为转保衔接,可能对既往保单和等待期有特殊规则安排,非老客户投保前建议确认适用性。
适合人群
- 原有医疗险即将停售或无法续保,需要平滑过渡的用户;
- 因既往症、体检异常等原因无法通过普通医疗险健康告知的人群;
- 高龄老人(60 岁以上),市场上可选医疗险有限,本产品是重要补充;
- 追求中高端医疗资源和就医体验的中青年家庭成员;
- 家庭中有非标体成员,希望"一站式"配置医疗保障的家庭。
投保建议
- 优先阅读条款中的既往症和除外责任:免健告不等于什么都赔,务必厘清既往症是否影响理赔、是否有等待期豁免。
- 结合年龄测算长期成本:建议模拟未来 10-20 年保费走势,中老年人应预留续保预算。
- 健康人群可对比标准医疗险:如果身体健康,标准百万医疗险性价比可能更高,本产品的最大价值在于"免健告"这一特性。
- 家庭投保可组合配置:健康成员选普通医疗险,非标体或老人使用本产品,实现家庭保障最优解。
- 关注续保稳定性:中高端医疗险的长期续保条件是关键,投保前建议确认产品的保证续保周期及停售后转保规则。
> 免责提示:以上分析基于产品公开信息,具体保障责任、免赔额及理赔规则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建议投保前咨询专业顾问。
* 以上分析由AI顾问生成,仅供参考,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常见问题(FAQ)
Q: 这款产品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A: 本产品投保后最早次日零时生效。
Q: 这款保险的购买年龄是多少?可以购买多份吗?
A: 本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0周岁-105周岁(含),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已出生、孕满37周、自然受孕分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本产品同一保障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限购1份,多投保无效。
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婴儿,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承保条件:
1. 已活体娩出母体;
2. 妊娠足月满37孕周(≥37整周),不含36周+6天及早产情形;
3. 自然受孕:指未使用促排卵药物、人工授精、试管婴儿(IVF)等任何辅助生殖技术,自然受精受孕分娩;
4. 健康出院:新生儿出生后无窒息、缺氧、颅内出血、羊水吸入、感染、病理性黄疸、贫血、低血糖、呼吸窘迫、先天性发育异常等新生儿疾病。出生后住院未进行疾病专项治疗,出院无医嘱要求的持续用药、疾病定向复查与康复干预,不存在需长期管控的基础病及远期病变隐患,按普通健康新生儿标准办理出院,且常规儿保体检不视作疾病随访。
Q: 责免既往症包括哪些?
A: 对于下述情形本产品不予赔付,但本产品使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扩展既往症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扩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院医疗保险(2026版B款)(互联网专属)条款》承担下述情形之外疾病的赔付:
除高危结节医疗保险金外,其他保险责任不承担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罹患的或经医院诊疗或检查后提示怀疑为以下 5 类疾病,及因该疾病或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承担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相关医疗费用:
A. 肿瘤类:恶性肿瘤*、颅内肿瘤或占位、肿瘤类高危结节*;
B. 肝肾疾病类:慢性肾病(CKD4期及以上)、肝硬化、肝衰竭;
C. 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心肌病、房颤/房扑、脑梗死、脑出血、心瓣膜病、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
D. 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呼吸衰竭、间质性肺病;
E. 其他:帕金森病,阿尔兹海默症,动脉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嗜(噬)血细胞综合征,胰腺炎,骨坏死,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癫痫,瘫痪,自身免疫性疾病*、罕见病*;
F. 意外:初次投保前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已发生的意外事故。
释义:
(a)恶性肿瘤:包括癌(含原位癌)、肉瘤,含白血病、淋巴瘤。指首次投保前已罹患恶性肿瘤的持续、复发、转移。明确为投保后新发的恶性肿瘤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
(b)肿瘤类高危结节:4级及以上结节、大于8mm的肺结节(无论是否需穿刺);但首次投保前手术切除且病理确诊良性(颅内、脊柱内除外)的情况,后续可正常理赔。
(c)高血压伴并发症:心肌梗死、高血压性心脏病、主动脉夹层、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高血压性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
(d)糖尿病伴并发症:心肌梗死、糖尿病性心脏病、脑缺血、脑出血、脑梗死、动脉狭窄或闭塞、糖尿病肾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糖尿病足、糖尿病外周神经病变;其他特殊类型糖尿病:指在不同水平上(从环境因素到遗传因素或两者间的相互作用)病因学相对明确的一类高血糖状态,如青年人中的成年发病型糖尿病等。
(e)脊髓/脊椎/脊柱/胸廓疾病:包括脊髓肿瘤或占位、脱髓鞘病变、渐冻症、强直性脊柱炎、脊柱侧弯、胸廓畸形、椎间盘疾患、椎骨滑脱、椎管狭窄、脊髓型颈椎病;
(f)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眼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重症肌无力。
(g) 罕见病: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86个罕见病病种诊疗指南(2025年版)》和《罕见病诊疗指南(2019年版)》中的罕见病病种。
(2)责任免除:条款中责任免除约定的内容。如保险条款中涉及的遗传性疾病、艾滋病等疾病不在本保险的保障范围,请仔细阅读本产品保险条款和责任免除。
Q: 过去得过甲状腺癌,之后是所有的癌症都不赔付吗?
A: 不赔甲状腺癌的复发、转移、持续或相关并发症,但是别的不相关的癌症都是可以理赔的。
Q: 无社保人员是否可以参保?
A: 支持有、无社保身份投保。
Q: 有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肺结节,能不能买,之后因相关疾病住院能不能赔?
A: 可以购买。初次投保前、等待期内或非连续重新投保前,未被怀疑且未被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结节/肿物不在此范围内,可正常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