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FAQ)
Q: 条款中身体健康的定义是什么?
A: 被保险人能够正常学习和正常生活即符合身体健康的要求。
Q: 是否保障高风险运动期间的意外?
A: 您好,本产品的经典版和尊贵版扩展承保在参加高风险运动期间发生的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基础版不保障。
Q: 是否有明确不保障的疾病或意外?
A: (1)每一保险年度,保险公司仅承担本年度保单有效时间范围内的保险责任,对于上一年度已患慢性疾病、未治愈疾病及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初次投保前已患的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及其并发症不承担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因扁桃体肥大、腺样体肥大所接受的一切检查和治疗,以及由此疾病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分泌性中耳炎、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打鼾)、鼻窦炎、鼻炎等并发症的治疗费用,均不属于本保险合同保障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被保险人因以下疾病产生医疗费,保险人不予赔偿:先天性心脏病、肥胖症、性早熟、精神类疾病(包括不限于抑郁症、孤独症、躁郁症等)、儿童 I 型糖尿病、矮小症/生长激素缺乏、甲状腺疾病、食物过敏相关消化道疾病、特应性皮炎(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与发育行为相关疾病(包括多动障碍、抽动障碍、癫痫、脑性瘫痪)、腹股沟疝、割包皮、隐匿性阴茎、隐睾、鞘膜积液、腹股沟斜疝、膀胱输尿管反流、包皮包茎过长、唇腭裂、脊柱裂、唐氏综合征、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耳聋、先天性代谢性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克罗恩病、斜视、近视、屈光不正、倒睫及其他所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既往疾病。
(4)本产品因牙科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牙齿外伤性损伤且属于社保范围内的治疗费用可予赔付,但牙齿修复费(包括不限于填充费、补牙费、牙冠牙套费、嵌体费等)、镶牙费、种植牙费等项目费用不予承担赔付责任。
(5)本产品不保障疾病门诊费用。
Q: 这个产品有等待期吗?
A: 因疾病住院、因疾病身故全残、25种重疾保险金责任等待期90天,其他责任无等待期。
Q: 可以保意外住院津贴吗?
A: 经典版和尊贵版含意外住院津贴,基础版不保障。
Q: 可以保自费药吗?
A: 经典版和尊贵版的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责任含自费药,基础版的意外医疗和住院医疗责任不含自费药。